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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委下發8條措施推進農業現代化

      來源: http://www.douyinxiaodian6.com/  類別:行業動態  更新時間:2013-09-05  閱讀

        各市、縣(區)黨委和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和管委會,省直各單位:

        新時期現代農業的發展,要堅持用工業化理念發展農業、用先進適用技術提升農業、用現代經營方式拓展農業,著力推進農業集約化、專業化、組織化和社會化,全面提升農業現代化水平。為加快推進我省現代農業發展,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快推進現代農業示范園區建設

        (一)加快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建設。繼續爭取中央財政加大對福清、漳浦、永安、上杭、仙游等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的支持投入力度,整合各類項目資金,重點傾斜支持,合力推進示范區農業改革與建設,著力培育主導產業,強化物質裝備,培養新型農民,推廣良種良法,加快農機農藝融合,創新經營方式,鼓勵農業龍頭企業為農民合作社和農戶提供產前產中產后服務。

        (二)加快臺灣農民創業園建設。繼續加大對漳浦、漳平永福、清流、仙游、福清、惠安等國家級臺灣農民創業園的支持投入力度。到2015年,省級以上財政每年安排每個臺灣農民創業園專項資金300萬元,支持創業園基礎設施建設、臺灣農業良種技術引進和推廣示范培訓。加快閩臺農業合作重點示范項目建設,培育園區優勢特色產業,打造園區特色品牌,促進臺資農業企業轉型升級。在園區大力發展設施農業、生態農業、休閑農業,不斷提升園區建設水平。完善臺資農業企業與當地農戶利益聯結機制,促進企業帶動農民增收。

        (三)加快福建農民創業園及省級農民創業示范基地建設。在全省創建9個福建農民創業園、50個省級農民創業示范基地。到2015年,省級財政每年安排每個福建農民創業園專項資金500萬元、每個省級農民創業示范基地專項資金200萬元,重點扶持創業園和創業示范基地內的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和龍頭企業等新型生產經營主體發展糧食高產創建示范田、園藝作物標準園、畜禽水產標準化規模養殖場、良種繁育基地、農業“五新”推廣、產業化項目建設等,實行“先建后補、以獎代補”方式,按當年新增投資額的一定比例對建設主體進行獎補,引導社會資本投入創業園和創業示范基地生產建設。

        二、促進農業科技創新與推廣

        (一)實施新一輪省種業創新與產業化工程。從2014年起省財政連續三年每年投入5000萬元,實施新一輪省種業創新與產業化工程,選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適應設施種養的優質高產新品種,突出企業在種業創新中的主體地位,堅持產學研結合聯合攻關,重點支持育繁推一體化種業企業。推進種子企業兼并重組,鼓勵國有資本、民營資本通過并購、參股等方式進入種業,爭取到2015年,有1—2個種子企業上市;繼續扶持省級重點種子企業開展商業化育種;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商業化育種新機制,加快培育一批突破性新品種應用于生產。建設一批相對集中穩定的標準化、規模化、集約化、機械化省級種子種苗生產基地,重點扶持雜交水稻制種面積達1萬畝以上的制種基地縣制種基地田間基礎設施建設,扶持水果、茶葉、蔬菜、食用菌、花卉、林竹、中藥材等傳統優良品種的選育和提純復壯,加大高優新品種引進、繁育和推廣,扶持地方特色畜禽、水產、海洋生物育種及健康養殖基地建設。

        (二)加強與國內外科研機構合作。加快航天育種中心、歐中現代農業技術研發中心、省農科院中以示范農場、海峽現代農業示范園建設,加大對臺灣地區以及以色列、荷蘭等種業發達國家的良種引進、繁育與推廣的扶持力度,加強科研院校與農業央企共建種業科技創新平臺,支持福建農林大學與中國農業發展集團共建中國種苗研究院,提高種子種苗專業化、規模化生產水平。支持創建國家級和省級農業科技園區。

        (三)加強科研院校與農民創業園及示范基地共建產業創新聯盟、農科教基地和協同創新中心,實行科研項目績效現場評價考核管理,深化科技特派員工作機制,鼓勵科技人員帶項目、帶技術投身生產一線從事科研活動,鼓勵科研成果、創新品種折股參與投資和分紅。

        (四)進一步加強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加快鄉(鎮)農技推廣機構條件建設。制定基層農技推廣隊伍進修輪訓制度,采取異地研修、集中辦班、現場實訓和遠程教育等方式,確保縣、鄉農業技術推廣人員每年參加知識更新培訓取得實效。進一步開展全省農村實用技術遠程培訓。繼續招聘一定數量的農業院校畢業生到基層農技推廣機構工作。

        (五)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加強設施農業成套裝備技術研發,加快設施農業裝備制造業發展。圍繞現代農業發展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提供現代裝備支撐,推進智能化、自動化成套裝備技術集成、示范、推廣,促進先進適用裝備和設施栽培農藝技術的有機配套,著重提高水稻耕、種、收和烘干等環節的機械化水平。重點扶持若干技術含量較高、市場前景廣闊、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一定規模的設施農業裝備制造企業。

        (六)推廣無土基質栽培,加強栽培基質技術引進與研發,推進基質本地化生產。克服設施園藝連作障礙,擺脫自然條件的制約,發展反季節生產,不斷提高農產品的質量和效益。

        (七)加強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大中型灌區配套改造,爭取新增一批小型農田水利建設重點縣。大力發展高效節水灌溉,擴大有效灌溉面積和節水灌溉面積。組織實施新增6億斤糧食生產能力規劃建設,推進連片土地整治、中低產田改造、高標準農田建設和煙田基礎設施建設,推廣測土配方施肥和保護性耕作,開展土壤改良,提高耕地質量,促進旱澇保收高產穩產農田建設,確保糧食種植面積和產量不減。

        三、大力發展設施農業

        到2015年,每年安排省級以上財政專項資金3.5億元,采取“先建后補、以獎代補”方式支持設施農業建設。

        (一)設施蔬果。省級財政每年安排1.8億元專項資金,對農業企業、農民合作社、專業大戶、家庭農場新建連片規模的蔬菜、水果智能溫控大棚和溫室大棚給予補貼,對已與農戶、農民合作社建立緊密的利益聯結機制的農業企業予以優先安排。每年省級扶持新建蔬菜、水果智能溫控大棚和溫室大棚1.4萬畝以上,市、縣(區)扶持新建溫室大棚2萬畝以上,每年帶動全省新建各類型大棚10萬畝。在設施蔬菜、水果生產集中區,鼓勵扶持中小型冷庫建設,為大宗蔬菜、水果保鮮儲存提供便利條件。

        (二)設施畜禽。省級財政每年安排專項資金2000萬元,重點用于生豬養殖環保設施建設、漏縫地面免沖洗養豬模式、微生物發酵床養豬技術、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設施和蛋禽規模化養殖設施補助。全省創建100家國家級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場,爭取中央財政資金,每年扶持80個豬場進行標準化改造,提升標準化規模養殖水平。到2015年,生豬、奶牛、蛋雞、肉雞規模化率分別達60%、80%、95%和93%。

        (三)設施食用菌。省級財政每年安排專項資金1000萬元,用于扶持設施食用菌溫控菇棚(房)建設。同時,每年擇優扶持10家日產鮮品10噸以上的工廠化食用菌生產企業(農民合作社)建設自動化生產線。到2015年,食用菌工廠化栽培年產量達到50萬噸以上、占全省食用菌總產量的20%以上。

        (四)設施花卉。省級財政每年安排1000萬元,用于扶持花卉智能溫室建設,每年新建100畝;每年安排1000萬元,專項用于花卉苗木品種引進和研發

        創新。繼續實施省級現代農業(花卉)生產發展資金項目縣建設,每年凈增5個項目縣以上,2015年達到30個項目縣。

        (五)設施林業。爭取中央財政每年安排3000萬元現代農業(油茶)生產發展補助資金,用于扶持油茶示范基地的水平梯帶建設、科學施肥、作業道建設、灌溉系統建設及補植整形等關鍵環節;省級財政每年安排3500萬元現代農業(竹業)生產發展扶持資金,重點用于扶持竹林的噴(滴)灌建設、測土配方施肥及機耕路建設等;省級財政每年安排3000萬元對林下經濟發展予以補助,主要用于發展林藥、林菌、林禽、林蜂等林下種植和養殖業。

        (六)設施漁業。省級財政每年安排設施漁業建設專項資金2500萬元,重點扶持園區水產養殖池塘基礎設施配套升級、陸上工廠化循環水養殖、環保型塑膠養殖網箱、離岸深水抗風浪網箱、消波堤等養殖設施建設。到2015年,全省建成50個省級標準化池塘養殖、淺海設施養殖、工廠化養殖等設施漁業產業園區。

        (七)實行用電用地政策優惠。對在國家級臺灣農民創業園、福建農民創業園和省級農民創業示范基地中從事設施農業生產的種植養殖用電,按農業生產電價標準下調30%收取。對發展園藝作物設施生產、食用菌工廠化栽培、畜禽水產規模化養殖、智能溫室、農產品初加工、冷鏈倉儲等現代農業項目,符合農業生產設施用地和附屬設施用地條件的,免于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四、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一)加強農業“三品”認證。到2015年,全省認證并有效使用標志的農業“三品”數量達到3200個,其中認證無公害農產品2250個,綠色食品700個。完成50個農產品地理標志的登記保護工作。

        (二)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強化省、市、縣、鄉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建設,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與管理,實現縣級農產品質量安全流動監測全覆蓋;開展蔬菜、水果、茶葉、食用菌、茶油、竹筍、中藥材、生豬、家禽、水產品等特色農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試點工作。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承諾制度、“黑名單”制度、

        信息發布制度和產地準出制度。依法加強對農藥、化肥、種子、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農業投入品生產、銷售和使用環節的監管。

        (三)大力推進農業標準化工作。加強農業生產過程標準化管理,推行統一的種植(養殖)標準、操作規程和技術規范。推動農業區域化種養殖,實現農業規模化生產、標準化管理和產業化經營,建立健全特色現代農業標準化體系,加強各級農業標準化示范區建設。

        (四)推廣使用以畜禽糞便為主要原料的商品有機肥,對有機肥生產企業給予重點扶持。各級財政對家庭農場、專業大戶、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等經營主體在蔬菜、果樹、茶葉等規模示范生產基地推廣使用商品有機肥給予適當補貼。

        五、積極培育新型經營主體

        (一)加快建設農民合作社示范社。加大各級財政扶持力度,省級以上財政每年安排不少于3000萬元專項扶持資金,用于培育建設150家省級農民合作社示范社。

        (二)推進農民合作社規范化建設,指導農民合作社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盈余分配制度、監督約束機制及風險保障機制。依托“現代農業人才支撐計劃”和“陽光工程”等培訓工程,重點培訓合作社帶頭人、財會人員和基層合作社輔導員。

        (三)扶持家庭農場發展。開展家庭農場注冊登記,明確法人資格,享受與農民合作社同等優惠待遇,制訂出臺相應扶持政策。扶持建設一批休閑農莊、農家樂、森林人家、水鄉漁村等休閑觀光農業示范項目。

        (四)引導農業企業與基地農戶建立更加緊密的利益聯結機制。鼓勵農戶、農民合作社以土地、資金、技術等要素作價入股農業企業,實行股份合作、按股分紅;推廣“農業企業+合作社+農戶”的經營模式,讓合作社、農戶承擔種養環節的生產管理,增產增效部分雙方分成,推動農業企業與農戶形成利潤共享、風險共擔的利益共同體。對與農戶、合作社建立緊密利益聯結機制的農業企業,在農業項目資金安排、國家級和省級農業龍頭企業評審上給予傾斜支持。

        (五)著力培養新型職業農民。繼續落實完善中等職業教育涉農專業免學費制度。加大對新型職業農民的培養,

        大力推進萬名新型職業農民素質提升工程,從2014年開始,省級每年培養2000名專科學歷、1萬名中等職業教育學歷的新型職業農民,并頒給相應的資格和學歷證書。力爭通過若干年努力,全省形成50萬名規模的新型職業農民隊伍,逐步形成現代農業建設骨干隊伍。

        (六)支持高校發展農業教育,根據發展需要適時調整涉農學科專業設置,加強急需的農業專業人才培養。試行全日制涉農專業學生中期參加生產實習,對自主創業的在讀生實行彈性學習制。推行產學研用聯合培養,加強生產實踐,增強人才培養的適應性和針對性。推進科普惠農工程,普及現代農業知識。支持各類教育機構開展形式多樣的農業新型技術培訓。

        (七)探索“定向委培”、“校企共建”、“綠色通道”等方式,為基層農技推廣機構、農業企業培養專業技術人才。面向山區縣,依托福建農林大學等涉農高校,采取本土化就業“直通車”辦法,每年招收100名鄉(鎮)農技推廣緊缺專業的定向委培生。每年招收100名鄉(鎮)農技人員,開展專升本“直通車”學歷教育。

        六、穩妥推進農村土地流轉

        (一)加快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把承包地塊的面積、空間位置和四至等落實到戶,依法保障農民的合法權益。堅持農地農用和依法自愿有償原則,引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序流轉。

        (二)健全完善土地流轉服務體系。在現有涉農鄉(鎮)建立土地流轉服務中心的基礎上,完善縣級服務平臺建設,形成縣、鄉、村三級信息共享的土地流轉服務體系。

        (三)總結推廣土地規范流轉的創新模式。支持農戶依法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轉土地。引導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支持以村為單位,農民以土地承包經營權作價入股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支持發展“土地托管”合作社,引導農民合作社托管農戶承包的閑散土地,實行代耕代種。推廣沙縣開展土地信托流轉的模式,支持成立土地承包經營權信托公司,實行統一委托、統一流轉、統一分配,健全縣鄉土地信托網絡,建立風險防范和收益返還制度,提高土地流轉規范化、市場化水平。

        七、完善農產品市場體系

        (一)加強市場體系建設。重點支持重要農產品集散地、大宗特色農產品主產區和交通便利地區市場建設,建成10個年交易額10億元以上蔬菜、水果、水產、花卉、茶葉、糧食等農產品集散中心。支持發展農產品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新型流通方式,擴大農超對接范圍,培育新型流通業態,帶動運銷、經營、中介等產業和人才、信息、技術等要素市場的發展。健全重要農產品市場監測預警機制,完善農產品市場調控。繼續支持農產品企業參加國際知名展覽交易會和新產品推介活動,扶持農產品出口企業鞏固和深度開發亞洲傳統市場,開拓歐美、中東、澳洲、非洲等新興市場。進一步建設海峽兩岸農產品物流集散中心,促進閩臺農產品貿易。

        (二)推廣應用先進適用信息技術,建設完善農業物聯網公共服務平臺,推進傳感技術、二維碼標識等信息技術在農業生產和農產品流通、質量安全管理系統中的應用。開展農業物聯網標準化建設工作,每年認定30個物聯網農業應用省級示范點,推進智能農業、精準農業與設施農業有機結合與發展。

        (三)加快農產品電子商務平臺建設,引導各類經營主體加大農產品網絡營銷。推進涉農信息資源整合,擴大綜合服務與信息共享,實現福建“三農”服務網和12316農業服務熱線應用系統省內全覆蓋。

        八、強化金融服務支持

        (一)加快金融組織創新,重點發展村鎮銀行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出臺支持村鎮銀行組建和發展的指導意見,力爭到2015年底前每個縣(市)設立1家村鎮銀行。規范發展小額貸款公司,引導民間資金投資發展現代農業。

        (二)全面推進信用鄉(鎮)、村、戶建設,對經認定的信用鄉(鎮)、村、戶可增加授信額度,貸款利率適當下調。

        (三)大力拓展農村中小金融機構農戶聯保貸款業務,農戶聯保貸款額度可在10萬元以上。

        (四)進一步落實農戶生產性貸款擔保風險補償政策,支持農民合作社、農村行業協會組織會員建立擔保基金,為農戶提供貸款擔保服務,并按年度為

        農戶提供生產性貸款擔保額的1.6%給予風險補償。

        (五)支持金融機構采取“企業+農民合作社+農戶”、“企業+專業大戶”、“企業+家庭農場”的金融服務模式,擴大對農戶的貸款額度。對縣域金融機構農戶農林牧漁業貸款、農戶消費和其他生產經營貸款季均余額同比增長超過15%的部分,按2%的比例給予獎勵,獎勵資金由中央和地方財政按3∶7的比例分擔。

        (六)推動農村金融產品創新,在泉州市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綜合改革試驗區、沙縣農村金融改革試點縣、平潭綜合改革實驗區和莆田市城鄉一體化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和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抵押貸款試點,在此基礎上逐步擴大適用范圍。擴大林權、茶園經營權、海域使用權抵押貸款規模,開展花卉苗木種植小額信貸,探索將生長期較長的苗木納入林權抵押范圍,試點開展盆栽花卉動產抵押貸款業務。推廣農機具抵質押貸款、農業機械按揭貸款,開展漁業互助保險參保漁船“漁船+保單”、森林綜合保險參保林地“林權+保單”等抵押貸款,擴大有效擔保物范圍。將林權抵押貸款業務全部納入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范圍,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林權抵押貸款,按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的有關規定辦理。

        (七)擴大政策性農業保險覆蓋面,逐步將規模化、設施化生產的特色農產品納入政策性保險范圍。推進設施蔬菜政策性保險,對參保的設施蔬菜,省級財政給予20%、縣(市、區)級財政給予10%的保費補貼。支持有農業保險資質的保險公司參與開展設施蔬菜政策性保險工作。

        各級黨委、政府要把加快發展現代農業擺上重要工作日程,加強組織領導,出臺具體可行的政策措施,安排專項資金,加大支持力度,強化督促指導,及時總結經驗,為現代農業發展營造良好環境。要強化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推進農村基層民主,加強村級財務管理和村務公開,進一步加大對項目資金監管力度,落實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健全用制度管權、管事、管錢的長效機制,推動我省現代農業跨越發展、農村社會和諧建設、農村居民持續增收。

        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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